考量道歉和解!殺警賠500萬 曾威豪住2億豪宅能分50期
臺北夜店殺警案昨天(19日)一審宣判,其中被視爲關鍵人物的劉芯彤比男友曾威豪的刑期多半年,原因在態度相當傲慢,而在和解金的部分,被告66人中,有48人與刑警薛貞國家屬達成和解,總賠償金額高達3600多萬,全都是分期賠償,不過讓人好奇的是,劉、曾兩人家境優渥,賠償金爲何還是以分期賠償?
▼臺北地院宣判。
殺警案昨天一審宣判,據臺北地院判決,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萬少丞、易寶宏等人被認定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半到9年半;許淳凱、周譽騰、郭士均、苟桓銘、洪翊、周柏諺、廖嘉俊等人被認定殺人罪,判刑10至13年不等,其中以許淳凱13年最重。劉因爲態度傲慢,因此比曾的刑期又加重。
不過賠償金的部分讓外界好奇,曾威豪家境富裕,住臺北市信義區價值逾2.2億元的豪宅、更有5輛總值超過4000萬元的名車,當時1000萬交保後媽媽還開賓士車來接,家產達200億, 這次他個人賠償總額500萬,爲什麼還需要分期?法官其中的判決理由,被告是否有和家屬達成和解,並且道歉。
因此曾威豪的和解賠償部分3月1日前付200萬、4月1日至5月1日各付25萬,剩下的250萬可分50期,每期5萬元,賠償金500萬是48人中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