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通用、一致性 交通部修法優化婦幼停車標誌參考圖
孕婦停車位識別證參考圖。圖/交通部提供
爲打造友善親子環境,政府機構、車站及觀光景區等停車場都設有婦幼專用停車格,交通部今預告修正「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新增標誌設置圖例及識別證參考圖式,以通用性、簡單性、一致性、視認性設計,利於民衆理解,公告日起30日內開放各界陳述意見或洽詢。
婦幼停車格依規定需掛有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證才能停放。交通部去年2月才修法訂定新版婦幼停車證,增加發證日期及年度供稽查,避免專用車格時被不符規定者違規佔用,未持合格證佔用可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今再預告修正表示,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標誌設置圖例及識別證參考圖式,經參考財團法人臺灣設計研究院所爲通用性、簡單性、一致性、視認性設計,其設計圖樣較爲簡潔並利於民衆理解,因此新增標誌設置圖例及識別證參考圖式。
交通部指出,考量僅因優化圖例及圖式,即要求重新設置標誌或使用新版識別證,恐過於消耗經費、人力資源,對於已依現行規定辦理者,可保留至其須汰換時,包括新設或重置的標誌或重新印製的識別證時再重設修正後規定。
兒童停車位識別證參考圖。圖/交通部提供
懸掛式及豎立式婦幼停車位標誌參考圖。圖/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