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汽車停車格可停多部重機 交通部將修法「斜停也可以」
▲交通部預告修法,一格小型停車格可停放1輛以上的大型重機。(圖/資料照)
大型重機停放在一般機車停車格是違法的,但遵守法規停放在汽車停車格,在地狹人稠的臺灣,難免顯得有些浪費空間,尤其是一位難求的臺北市。交通部於18日預告修法,日後1個汽車停車格可停放1輛以上的大型重機,停車方式也有新規定,不再侷限於平行停車。
交通部預告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往後1格汽車停車格可停放1輛以上的大型重機。交通部路政司也表示,停車場法有規定,停車場可以自行公告停車格可停放1輛以上的重機,且臺北市與部分縣市早已實施,但仍有其他縣市政府有疑慮。
因此這次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新增規範,強調各道路主管機關可自行公告。若公路、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無公告規定時,1個小型車停車格可停放1輛以上大型重機。
另外,現今機車停車格規劃爲垂直、斜向,民衆也習慣垂直路邊的停車方式,但法規認爲,應與路邊平行停放,增加用路空間。
因此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法中也新增機車或大型重機可以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並規定大型重機與機車臨時停車時,車輪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若是停車,則不得超過3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