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 韓國瑜4日召集朝野協商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將於今年8月31日屆滿,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發出黨團協商開會通知,預計7月4日上午9時30分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相關事宜。
總統府已於5月31日將總統諮文送至立法院,爲總統提名考試院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諮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這也是總統賴清德就任後,首次送交國會的憲政機關人事提名案,備受矚目。
賴總統日前提名現任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出任第14屆考試院長、前考選部長許舒翔出任考試院副院長。
另外,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共7位,包括國際水利環境學院副執行長鄧家基、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專任教授黃東益、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及代理司法官學院院長柯麗鈴、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及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前銓敘部常務次長呂秋慧,以及現任考試委員王秀紅與伊萬.納威。
依據考試院組織法,考試院考試委員名額,定爲7人至9人;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4年;總統應於前項人員任滿3個月前提名;此外,依法考試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1/2。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6月13日率第14屆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前往立法院拜會韓國瑜,盼立法院給予支持和同意。當時,潘孟安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到8月31日,尤其9月開始馬上又要成立典試委員,有很多公務人員考試要舉行,每年約有30多萬名考生,這些權利也必須兼顧,希望未來立法院排出議程之後,審議能夠順利,能夠獲得朝野各黨的支持,讓國家文官制度拔擢人才平臺能夠順利進行。
韓國瑜經由立法院長辦公室在今天向朝野黨團發出黨團協商開會通知,預計在4日上午9時30分,於立法院議場3樓會議室,協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相關事宜。
4日立法院黨團協商,開會事由也包括研商有關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電業法第49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