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申訴增 去年撤銷10%

臺北市科技執法去年共有2048件申訴案、撤銷共222件,議員指出,撤銷原因以違規屬實,但舉發具有爭議佔89件最多,其次爲執行公務48件,員警認證錯誤14件。警方迴應,會加強警員教育,若電腦截取影片無確認違法,就會從寬認定不舉發。

議員汪志冰說,科技執法有效率,民衆不違規就不會被舉發,若過程嚴謹,申訴成功機率應該要降低,但108年執法後申訴案件,從25件逐步增加到2048件達81倍,當然一開始路口少,增設後案件數會隨之增加,但去年申訴案件來看,平均每個路段計有60件申訴案,比率不低。

汪志冰說,申訴曠日廢時,還未必能撤銷成功,甚至恐有黑數,民衆懶得申訴,以去年申訴2048件來看,成功撤銷爲222件,撤銷率約10%,比率相當高。

她認爲,員警認證錯誤這14件,顯有執法不當,且有人爲因素,相對就形同擾民,應該要找有經驗的員警,避免誤判開錯單,另外科技執法後,北市交通員警卻從582人增至613人,實際並未減少警力,其中處理科技執法舉發過程的審覈員警去年達37名,是人數最多的一年。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勇華表示,14件是認證疏失,會加強教育員警,若電腦截取影片無確認違法,就會從寬認定不予舉發。37名的審覈員警,自身也要兼其他勤務。

交大指出,從民國108年啓用科技執法至去年間,共計取締39萬5751件,民衆申訴3321件,申訴成立罰單撤銷406件,申訴成功率爲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