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米小子」創始成員成華碩內鬼 任採購副理收1300萬回扣GG了

前男子團體「可米小子」創始成員張耀文,在擔任華碩採購部副理期間,收受廠商回扣遭檢警逮捕。(中時資料照/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前男子團體「可米小子」創始成員張耀文,當年最後雖未踏入演藝圈,但轉投科技業做得同樣有聲有色,不料在擔任華碩系統事業羣策略採購一處策略採購部副理期間,收受廠商回扣達40萬5511美元(約1314萬臺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處2年6個月徒刑。

裁判書指出,2016年底,張耀文獲悉華碩公司有意採購Giesecke & Devrient Asia Pte Ltd(下稱G&D)所代理之SIM卡,卻因故遲未與G&D簽定採購合約,於是想出讓大將公司取得G&D代理商資格並與華碩簽訂SIM卡採購合約,再借機從中收取回扣的計劃

張耀文私下向大將負責人James表示,可介紹G&D給他認識,以便讓大將接單,但須依其指示擡高產品之報價,並將銷售金額扣除進貨及管銷成本(約3%)後之獲利,交付給張作爲回報,James因亟欲提高大將之知名度及營業額,且唯恐張利用其在業界之影響力對大將不利,因而同意。

大將在成爲G&D代理商後,James分別於和信醫院、關渡捷運站、張耀文的桃園市住處內等地點,陸續將40萬5511美元換算爲臺幣、以每次10幾萬至100萬元不等現金之方式交付予張。

而後華碩於內部稽覈時發現此事,士林地方法院於9月26日依背信罪,判處張耀文2年6個月有期徒刑、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0萬551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