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遭爆有來自大陸政治獻金!莊瑞雄驚喊「慘了」:最重關5年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爭議一天一爆,今又有媒體披露,柯文哲申報的政治獻金捐款中,出現8筆來自日本、9筆來自上海、香港及澳門等地的捐款,若捐贈者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恐違反《政治獻金法》中大陸、港澳或外國人民、法人團體不能捐贈政治獻金的規定。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今天表示,「民衆黨慘了」,收到不該收的錢沒有退回會有刑責,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媒體報導指,柯文哲政治獻金的捐贈資料中,有17筆捐款人登記的地址不在臺灣,金額總計3萬8050元,包括來自上海市普陀區、香港大坑、香港新界、澳門南灣,以及來自日本千葉縣、三重縣、大阪府、東京都、廣島縣捐款,另有3筆匿名捐贈登記地址爲香港元朗及香港新界。進一步刪除有登記身分證號的同地址、同名人士,仍有來自上海、日本三重縣、日本東京都、香港大坑、香港新界以及3筆匿名捐款共7至8人,無法確認是否爲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所捐贈。

莊瑞雄今受訪表示,民衆黨讓民衆搞不清楚,任何人找房、看房、買房,只要是自己的資金,誰幹涉不了,重點是,這次涉入政治獻金風暴,政治獻金法規定很清楚,哪些錢可以收、收進來額度多少,收了不該收的錢怎麼辦,收了錢怎麼去應用,否則一個高人氣的人受了那麼多獻金,本來必須要有財務單位管控。

莊瑞雄續指,例如上市公司不能虧損,上市公司財力雄厚,也不能捐超過100萬,個人也不能捐超過10萬,中港澳的連收都不能收,這些錢收完以後,本來在3個月申報截止的時候,必須檢視有沒有收到不能收的,例如虧損的公司要辦理退還,若截止不能退還則要繳庫。

莊瑞雄指出,剩下的錢未來4年可以好好運用,政治獻金法規定這筆錢錢要用在政治活動,但他覺得好怪,這些金流爲什麼到哪個公司、拿多少發票,外界看了霧煞煞,這是民衆黨必須對外界講清楚。

「民衆黨慘了,收到不該收的錢沒有退,這有刑責耶!」莊瑞雄質疑,不能說人氣很高,收來的錢都是自己的,只要4年內好好運用就好,可是收到不該收的錢,沒有辦理繳庫的話會有刑責,雖然是民衆黨家務事,還是要對民衆黨提忠告,這部分要搞清楚,因爲涉及刑責。

莊瑞雄認爲,這考驗柯文哲的財務控管,政治獻金法規定很清楚,錢來自中國、香港、澳門、非本國籍人士都不行,這是爲了要限制外國人不當干涉與介入本國政治跟選舉,規定很清楚,若收到錢要辦理退還,4個月申報截止,發現沒有用完,當然要繳庫,若沒有辦理的話,政治獻金法規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衆黨你慘了!要趕快勾稽清楚,向社會解釋清楚」。

他說,這筆錢未來4年要用,怎麼有金流讓社會看不懂,民衆黨一直講財政紀律、公開透明,這哪有紀律,完全是一團爛帳,爛到不知道怎麼報的時候,有僞造文書的問題,大家都懷疑假帳,政黨要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