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獻金慘了?她曝夫妻恐涉「這6罪」
柯文哲(右)、陳佩琪(左)夫婦,近日皆捲入爭議事件。(中時資料照/陳麒全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陷入2024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申報爭議,柯競選團隊把矛頭指向會計師端木正錯漏報,將追究其責任;而柯夫人陳佩琪日前自爆,用兒子當人頭開設公司,同樣引發爭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出,柯涉犯《政治獻金法》、《商業會計法》,陳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服務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夫妻恐共涉6罪。
林楚茵今在臉書發文稱,柯文哲違法作假帳又收回捐,涉及《政治獻金法》第2條「有償對價不能爲政治獻金」、《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72條「利用不正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林楚茵續指,柯太太陳珮琪也,非法設立人頭公司,同樣恐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林楚茵表示,根據《政治獻金法》第21條,會計報告書要由政黨及政治團體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名或蓋章,柯文哲作爲臺灣民衆黨黨主席,不是一句會計師便宜行事 就可以矇混過去;黃珊珊說「木可」今年捐給民衆黨170萬元,還說這是活動盈餘,但《政治獻金法》第2條規定,政治獻金必須無償、無對價提供,請問木可公司這樣還能說政治獻金?《商業會計法》第71條、72條規定,商業負責人「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爲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民衆黨宣稱是端木正自行調節帳目,身爲政黨負責人沒有責任?
至於陳佩琪的爭議,林楚茵也說,陳佩琪自爆違法開設人頭公司,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立醫院醫師具有公務員身分,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公立醫院醫師設有不開業獎金,如果陳佩琪兼職又申領不開業獎金,甚至可能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