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海龜被騷擾!潛水客認了「忍不住」摸一下 最慘下場曝光

記者吳佩蓁、陳昆福/屏東報導

海巡署第八巡防區指揮部昨(21日)接獲民衆報案,指有潛水客在墾丁合界岸際海域觸摸海龜,因海龜屬於保育類動物,嚴格禁止觸摸和干擾,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循線追查,該名潛水客也坦承犯行,後續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墾丁海域一名男性潛水客偷摸海龜被拍下。(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依據民衆提供的影片循線過濾查訪,鎖定1名男性潛水客,經查證後,該名潛水客坦承在墾丁合界岸際潛水時看到一隻海龜,靠近海龜後忍不住伸手觸摸,過程全被同行潛水客拍下,後續將該潛水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呼籲民衆從事水上活動時,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違者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民衆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