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摸一下?性騷擾申訴案5年激增 律師曝加害人慘痛代價
衛福部保護司與專家學者共同呼籲,與他人互動應「保持社交距離」,切勿成爲性騷擾加害人。(王家瑜攝)
衛生福利部統計,近5年性騷擾申訴件數上升,110年全臺共1721件,相較106年成長近2.6倍,其中以肢體騷擾爲大宗。衛福部保護司今天邀集學者及專家共同呼籲,與他人互動應「保持社交距離」,切勿抱持「摸一下而已」的心態成爲性騷擾加害人,並呼籲民衆如遭受性騷擾事件,可向警政機關提出申訴。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臺灣性騷擾防治有三法,包括「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分別保障民衆在職場、校園和其他場所免於性騷擾。
據統計,近5年性騷擾申訴案件數持續上升,110年爲1721件,相較106年成長近2.6倍,其中又以109和110年漲幅較高,皆超過4成。張秀鴛指出,75%的性騷擾申訴案件經調查屬實,行爲樣態以「肢體騷擾」佔51%爲大宗,其次爲「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佔26%、「言語騷擾」佔14%;被害人以30歲以下居多,女性高達96%。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羅燦煐分析,性騷擾是性別和權力位階交織的結果,近年性騷擾申訴案件持續增加,表示相關制度已進入軌道,但恐怕仍有許多「黑數」,有些被害人會認爲只是自己想太多,或是遭受認識的人性騷擾,爲了維持原有的和諧關係而選擇隱忍。
「性騷擾不只是碰一下而已。」心芙創傷復原中心督導邱惠振指出,被害人行爲表現上會變得退縮和逃避,導致學業或工作表現不佳;研究也證實,如果這些創傷沒有被妥善處理,會導致憂鬱症狀;當壓力達到緊繃時,則可能出現體重減輕、疲憊、反胃、頭痛等生理症狀。
邱惠振長期提供性創傷被害人諮商輔導,他分享一名高中女性個案,國小時被家中男性長輩性騷擾,但當時沒有意識到,直到高中上了健康教育課後,開始出現憂鬱、學業表現下降、人際互動退縮,後來決定訴諸法律管道爲自己伸張正義,卻沒有獲得家人支持,認爲她這樣做是破壞家庭和諧。
衛福部訴願委員會統計,108到110年共受理223件性騷擾訴願案件,其中8成由行爲人提出,多數理由是「沒有犯意」或否認有性騷擾行爲。但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郭怡青指出,凡是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肢體行爲、言語等,或是提出性要求作爲交換條件,且違反當事人意願,就構成性騷擾要件。
郭怡青提醒,如果事發時來不及保存證據,事後書面紀錄、和他人提及的對話紀錄都可以成爲有力證據,呼籲被害人應立即求助,千萬不要自己藏在心裡,應於事發後1年內,向派出所提出性騷擾申訴。另外,「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上路,如遭受跟蹤或不當追求,除可提出性騷擾申訴,也可以提出跟騷法的書面告誡,兩法可並用。
郭怡青指出,性騷擾申訴一旦成立,行爲人可能遭行政裁罰1萬到10萬元不等,此外被害人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刑事責任方面,肢體騷擾可能構成猥褻罪等、如收到跟騷法書面告誡可能構成跟蹤騷擾罪。她呼籲和他人互動要有分寸、保持社交距離,避免自己成爲性騷擾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