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士官盜賣機密交保 高分院裁定發回原審更裁

空軍某雷達站官兵疑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借貸,將部隊機密資料賣給對岸,國防部接獲檢舉後配合調查局國安站偵辦,逮捕相關人士到案,2日橋頭地院裁定胡男請回,陳男10萬元交保,黃女及許男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雄高分院5日裁定發回原審更裁。(本報資料照片)

空軍某雷達站官兵疑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借貸,將部隊機密資料賣給對岸,國防部接獲檢舉後配合調查局國安站偵辦,逮捕相關人士到案,2日橋頭地院裁定胡男請回,陳男10萬元交保,黃女及許男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雄高分院5日裁定發回原審更裁。

據瞭解,在空軍雷達站服役的陳姓、胡姓士官向地下錢莊借款數萬元,無力償還,便以盜賣機密資料的方式,按件計酬交換金錢;此舉遭部隊同袍察覺有異,向國防部檢舉,全案才因此曝光。

國防部調查後發現,至少有多個營區及機敏單位士官兵疑有機密資料情況,懷疑幕後恐有共諜組織操控,移請調查局國安站偵辦,發動搜索後帶回陳男、胡男,以及涉案黃女和錢莊老闆許男。

橋檢訊後請回胡男,諭令陳男10萬元交保候傳,黃女及許男2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認爲,本案另有關鍵之共犯迄未到案,黃女、許男、胡男等人明顯是共犯結構,3人手機內資訊已遭滅證,許男更有敲毀電腦、把硬碟丟至窗外排水溝的舉動,符合刑法羈押原因,最後裁定發回橋頭地院更爲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