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李文忠影射喬砂石利益 吳敦義敗訴:尊重司法判決

吳敦義控告李文忠案敗訴,辦公室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圖/本報照)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前副總統吳敦義控告前立委李文忠暗指自己出國喬砂石利益,以及安排南投正副議長人選,要求賠償。最高法院17日維持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爲李文中有盡查證義務,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爲真實,且發表言論攸關公衆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判李文忠免賠定讞,吳敦義辦公室則迴應「尊重司法判決。」

吳敦義主張,李文忠在民國98年11月4日參選南投縣長選舉時,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指他與黑道出遊,並影射出遊是爲了分配砂石利益及操控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使他名譽受到嚴重損害,因而提起民事訴訟,向李文忠求償新臺幣3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不過,面對17日的判決結果,吳敦義辦公室表示「尊重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