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星巴克店員還潑咖啡 莽男被判拘20天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陳姓男子去年到星巴克咖啡2家分店消費時,自稱不滿店員服務態度,在店內嗆店員「沒看過壞人?」、「要讓你頭破血流」,還當衆對2名店員潑咖啡侮辱。臺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2罪判陳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確定。

檢方調查,36歲陳男去年3月19日晚間9時30分,在臺北市星巴克咖啡店林森市內,因不滿林姓店員服務態度,竟向林恫稱:「你是不是在摔杯子?是沒有看過壞人?」、「要賞你巴掌」、「小心一點!要讓你頭破血流」。

陳男又於去年4月17日下午3時30分,在北市SOGO復興館B2星巴克店內消費時,不滿王姓廖姓店員服務態度,在店內當衆朝王、廖潑灑喝過的咖啡。2家店員報警提告,北檢依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罪起訴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陳男認罪,辯稱他有憂鬱症及躁鬱症,因固定回診的醫院門診刪減,無法如期就醫,病情惡化,加上當時店員態度不友善,讓他覺得有針對攻擊感覺,纔會對店員爆粗口及打翻咖啡。北院不採信陳說法,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陳男認爲量刑過重,提起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但北院合議庭認爲陳男上訴無理由,駁回其上訴,陳男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