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局處聯繫不足、公務部門不積極…私幼案報告出爐北市府點6缺失

北市私幼案持續延燒,市長蔣萬安日前承諾檢討改進,並指示副市長林奕華督導相關局處提檢討報告,調查報告近日出爐,除還原2022年及2023年通報相關時間序外,更點出處理過程6大缺失,包含跨局處合作及聯繫不足、涉案行爲人未即時停職、調查員敏感度不足、公務部門不積極且未及時督導等,並擬定10大精進方案改進。

針對具有爭議2022年第一案報告指出,2022年接獲通報後警察局婦幼隊受理,並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介入,9月22日教相關資料移送北檢偵辦,家防中心也在接獲通報後8月4日完成資料知會教育局,並於8月11日舉行擴大線上會議,教育局8月25日簽收社會局知會單並表示有校安通報,由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系統回報列管,但幼兒園性侵案不屬於「性別平等教育法」,實際上未於系統列管。

報告指出整個案件中「跨局處橫向聯繫不足」,從8月11日會議得知教育局、社會局都知道此案件,卻未進一步討論防治作爲及後續追蹤調查執行狀況,導致案件漏接;而「局處間未就通報制度進行跨局處研討合作機制」包含社會局在當時寄送知會單給教育局,但教育局回覆後便結案,雙方認知上有差異,加上教育局回覆由教育部系統列管,但實際上不適用法條,後續無列管也無追蹤。

報告續指,「教育局未對涉案行爲人未作立即停職處置」教育部當時已有相關機制司法調查期間可針對行爲人暫時停職,2022年當時雖無明確事證,但已進司法調查,應依照程序提學校、主管機關性平會或認定委員會決議停職處分,卻應作而未作爲導致幼兒權益受損;「對肇事幼兒園即時督導不足」針對私幼公共稽查未有足夠人力針對陳情及檢舉較多園所加強督導,若當時即時派員加強督導,或可減緩甚至避免案件延續。

報告指出,「調查專責人員缺乏知能及敏感度」幼兒園性侵屬重大案件,但調查人員缺乏專業培訓,也缺乏標準化調查程序,新法上路後教育局調查案件數增加,調查人員專業知能有待提升;「公務部門對於事件心態不夠積極」2022年該案雖有通報並調閱監視器,卻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而等待結果,忽略行政機關有守護兒少權益責任,包含通報後協調、追蹤更凸顯公務機關積極性不足。

市府也針對報告擬定10大精進作爲,包含接獲類似案件通報即刻停職、成立跨局處小組進行聯防通報和緊急應變、建立三階段知會SOP、擴大比對幼兒園及託嬰中心工作人員前科及性侵害紀錄、建立預防性督導機制、建立幼兒園涉性別不當事件懲處資訊公告專區、編預算增加調查人力、強化教保員及專責人員相關知能、成立本案全程陪伴專案服務模式、建議中央加強修法加重罰責。

北市私幼案持續延燒,市長蔣萬安日前承諾檢討改進,並指示副市長林奕華督導相關局處提檢討報告,報告近日出爐並點出6大缺失需改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