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要女學生穿短裙「偷拍9年」!變態師自認本性不壞 判決出爐

廖姓老師要求女學生穿短裙補習班,讓他趁機偷拍長達9年。(資料照/記者中嶽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廖姓男子開設數學補習班,被控從2002年起,長達9年要女學生穿短裙上課,好讓他從桌下偷拍裙底風光,直到2020年被女學生抓包,檢警搜索補習班和廖男住處,查扣大量檔案,發現有數十名女學生被偷拍,他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本性不壞「不開黃腔」,希望法官輕判。臺北地院20日依對未成年妨害秘密等罪,判處廖男2個「對未成年妨害秘密罪」,應執行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以3000元折算1天。

北檢起訴指出,53歲的廖姓男子先前在臺北市吉林路開補習班,專收國、高中生,採小班制教學,2020年間,有女學生在上廁所時,發現隔間門外人影,發現是廖男尾隨偷拍,回家告訴父母報案

檢警獲報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到廖男家中和補習班搜索,查扣電腦以及隨身碟等證物,發現收藏了約40個資料夾照片時間從2001到2020年間,但拍到的幾乎只有被害人下半身,難以辨識身分辦案人員只能根據廖男當老師的習慣性列表註記,循線找到7名被害人,但僅2人提告。

廖男遭起訴後表示後悔,希望能與被害人調解,還辯稱自己與學生互動良好,「都不會開黃腔」,某位被害女學生甚至願意讓他繼續教,希望獲得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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