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一審有罪就下臺 檢察總長黃世銘宣佈請辭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與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經臺北地檢署起訴後,臺北地院21日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處黃世銘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黃世銘下午也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將履行承諾辭職下臺。黃世銘過去曾說,除非被監察院彈劾成功,或是案件一審有罪才願意主動下臺,如今臺北地院判處1年2個月的徒刑,黃世明下午發出聲明(下圖/翻攝聲明)表示,將履行承諾辭職。

黃世銘聲明全文如下:

很遺憾,今天台北地院仍然做出對我不利的判決,令我悲憤莫名,我不是作奸犯科,也不是貪贓枉法,我是依法執行公務並本於我法律人的良知及法律確信而爲所當爲。無奈,這6個多月來讓我飽受擔任司法官38年來最大的折磨與羞辱。我之所以堅持至今,就是要告訴國人,揭弊是一條艱辛但是必須走的路。今天,我宣佈辭卸檢察總長職務,只是履行我的承諾,並基於檢察一體概括承受所有外界之指責與非難,絕非認同臺北地院的判決,我唯一深感愧疚的是對不起高齡父母家人、跟我一起辛勞打拼的同仁及許多默默支持我,希望我堅持走下去的民衆

這段日子,我常思索這件司法關說案之所以會演變成「關說者輕縱、揭弊者重懲」這個境地關鍵在於整個社會對「司法關說」的姑息縱容,這也間接印證了現今社會上「司法關說」的傳聞之所以會時有所聞的原因所在。事實上,司法如遇權貴低頭,碰到關說就妥協,不但會使司法公信崩盤,連帶也會使社會變成不公不義。這也是爲什麼我在民國99年3月8日立法院審查檢察總長資格時向立法院提出一份書面報告誓言全力抗拒任何政治力干預司法之原因。

如今,這項對人民的承諾我做到了。所以,假如時間可以倒轉,我依然不後悔所做的一切,因爲揭發不法,伸張正義,捍衛司法獨立,提升司法威信,不但是檢察總長份內之職責,也是我身爲司法官畢生之使命。我始終堅信美國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所說「前路漫漫,但終究歸於正義」,因爲,歷史是見證最後的行爲而非眼前的一切。

最後,衷心期盼臺灣的司法經過這次重大關說司法事件後,能永遠不再有關說,澈底坐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早日實現公平司法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