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酒店美眉出場!賤男推倒在牀想硬上 她機智「這一招」獲救

詹男將美眉推倒在牀想硬上,所幸她的機智救了自己。(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詹姓男子,2021年12月21日深夜11時許,與4名友人前往酒店消費,並由A女爲他服務;隔天凌晨4時許,詹男將A女框出場後,與友人一同前往另一家酒店續攤。直到清晨6時許,詹男與友人要回飯店繼續飲酒,並邀請A女同行,進入房間後沒多久,詹男的4名友人就陸續離去,僅剩下詹男與A女在房內獨處。

沒想到,詹男竟然獸性大發,強行抱住A女並親吻嘴脣,隨後將A女推倒在牀上,再將A女的裙子脫到膝蓋處,詹男則將自己的褲子及內褲脫掉後,想要硬上A女。

所幸A女在前往飯店途中,已經心生警覺,擔心會有事情發生,就用無線耳機與劉姓酒店經紀保持通話,劉男在通話過程中,聽到A女與詹男的對話,察覺有異,立刻撂了5名友人一同前往飯店,並在詹男房門外持續敲門,詹男這才未能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審理,詹男所爲侵害A女性自主程度非輕,且因爲A女有所警覺以及劉姓經紀及時趕抵,詹男才未能強制性交得逞,他在最初警詢及偵查中,均勢全盤否認犯行,直到與A女達成5萬元調解並獲諒解後,在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

法官認,詹男爲圖一己性慾之滿足,竟想以強暴方式對A女爲強制性交,妨害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內心受創,所爲誠有不該,所幸劉姓經紀等人及時到場,詹男對A女所生犯罪危害才未繼續擴大,而僅止於犯罪未遂。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詹男犯強制性交罪,未遂,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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