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長豐學校食堂承包商被罰578萬
(原標題:昆明長豐學校食堂承包商被罰578萬)
10月16日,雲南昆明官渡區長豐學校食堂疑提供變質肉給學生食用,引發家長們集體不滿,家長指責學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
針對網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區長豐學校食品安全問題,官渡區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今日,官渡區聯合調查組通報了有關情況:該批次鮮豬肉因運輸及存儲不當導致變質變臭;責令涉事企業停止經營;涉事校長被免職;區教育體育局局長、區教育體育局分管副局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作停職檢查處理。通報詳情如下↓
一、學校食堂鮮豬肉片有異味和進口凍肉生產日期問題調查情況
長豐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10月13日委託雲南採雲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作爲食材供貨商。
對家長反映的10月16日食堂鮮豬肉片有異味問題,經第三方專業機構昆明市食品藥品檢驗所、雲南三正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同步檢驗,該批次鮮豬肉片揮發性鹽基氮指標(23.8mg/100g)超出國家規定標準(≦15mg/100g),判定爲不合格。經調查,該批次鮮豬肉爲10月16日當日宰殺,產地檢疫證和“兩證兩章”齊全。當日凌晨,在進行機器切片加工後,未做散熱處理並用雙層塑料袋分裝,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個小時,又在食堂室溫中擺放5個半小時,沒有冷鏈運輸和冷藏保存,因運輸及存儲不當導致變質變臭。
對家長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樣過期進口凍牛肉”問題,經調查,根據報關單和入境貨物檢疫檢驗證明,該批進口凍牛肉生產日期爲2024年5月,保質期2年。包裝標籤上的“2015 SIF”字樣爲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編號,非生產日期。
二、學校食堂對外承包管理和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合法合規性調查情況
官渡區長豐學校是一所股份制民辦完全中學,學校舉辦方爲雲南金諾教育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辦學。
長豐學校2024年8月委託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包經營食堂,但未按規定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備。長豐學校對食堂承包經營企業的經營資質審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問題,管理制度流於形式。學校校長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未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從業人員培訓不到位。
經調查,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具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內容僅爲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2項,沒有從事餐飲服務的資質,承辦學校食堂屬於經營項目發生變化,其未按照規定申請增加經營項目,不能作爲承包食堂的主體。在食堂經營過程中,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進貨查驗及食品貯存管理不當。
三、處置意見
(一)對長豐學校
1.依法對長豐學校舉辦者雲南金諾教育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學校法定代表人履行辦學主體責任不到位進行立案調查。
2.依法依規對長豐學校校長和學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職處理。
3.責成長豐學校依法重組董事會,修訂完善董事會章程,強化依法履職、依法辦校。指導學校完善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家委會參與重大事項決策、校務公開等民主治校制度。
4.責令長豐學校建立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切實落實學校領導陪餐制度,支持學生家長代表陪餐。
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條款,對長豐學校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行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學校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爲處以10萬元處罰。
6.市、區教育部門成立駐校工作專班,加強指導檢查,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學質量和教師隊伍穩定。
(二)對涉事企業
7.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對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營項目發生變化,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的行爲,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46萬元,並處以568萬元處罰;對其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爲,責令改正,並處以10萬元處罰。
8.責令食材供貨商雲南採雲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經營,接受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作出處罰。
(三)對相關單位和幹部
9.由昆明市紀委監委提級督辦,對相關部門和幹部進行調查處理。目前已經對區教育體育局局長、區教育體育局分管副局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作停職檢查處理。
(總檯記者 王溪 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