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暗房內貼耳甜問:要不要用嘴 內褲脫一半完蛋了

按摩女甜問喬裝警「要不要用嘴」(做半套),將內褲脫一半時就逮。(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警方日前懷疑轄區內某生活館從事色情交易,遂派警員喬裝成男客前往消費,店內小姐娜娜(化名)按摩30分鐘後,嘴貼着警員耳邊輕問:「要不要用嘴?」,還打算將警員的內褲脫下,當場一舉查獲,桃園地院審理後,將生活館負責人阿仁(化名)與娜娜,各判處6月徒刑若易科罰金一日折算1千元。

阿仁開設色情生活館,找來娜娜從事半套服務,阿仁從每名客人抽取4成佣金,其餘6成歸娜娜所有。由於警方懷疑該店的經營方式,遂喬裝成男客到該處假意消費,被娜娜帶進包廂內後,先被按摩背部30分鐘, 接着讓警員轉身仰躺,並在耳邊問:「要不要用嘴,只要加500元」。

喬裝警詢問娜娜用嘴巴是什麼意思對方回答「用嘴巴其提供口交服務」,並打算將警員的內褲褪下,警員見狀後,藉故使用手機制止其行爲,並通知在外同仁,當場一舉查獲阿仁與娜娜,依法送辦。

判決書指出,阿杰擔任桃園某間生活館負責人期間,意圖使成年女子與他人發生猥褻行爲,讓娜娜在該生活館的包廂內,爲不特定男客從事打手槍之半套性交易,每次交易計費1小時新臺幣1200元。

法官審理時認爲,阿仁的行徑已經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且先前已因妨害風化被判刑三月確定,卻不知悔改,依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爲性交之行爲,而容留以營利,累犯,判處他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