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劑嚴把關 擦亮養豬大縣招牌
雲林縣長張麗善(右三)針對農業缺工問題,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左二)建議,放寬引進農業移工的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是農業大縣」、「雲林是養豬大縣」,雲林縣長張麗善時時把這些話掛在嘴邊,雖說是要介紹雲林特色,但也是提醒自己必須時刻注意這些產業對雲林的重要性。張麗善上任後,推行多項農業與畜產的改革措施,面對非洲豬瘟、萊豬進口也都祭出鐵腕政策,要保住雲林出品臺灣豬品質的招牌。
今年元旦萊豬正式叩關,各縣市議會紛紛修改《自治條例》因應,卻被中央以違憲爲由,宣佈地方「萊劑零檢出」的規定無效。新北市長侯友宜仍然要求公務員要依法勇於任事,會做公務員後盾。張麗善接受專訪時也如此強調,但張麗善提到這件事時,卻更有自信。
張麗善說,雲林縣跟其他縣市走的是不一樣的路線,「雲林縣只有0跟10ppb」,依照衛福部標準,超過10ppb是一定會開罰,但介於0到10ppb的灰色地帶該如何處理?張麗善認爲,即使在這之間修訂自治條例開罰,也可能有業者着眼萊豬龐大利潤,願意承擔裁罰風險,因此雲林有了不同的作法。
雲林組成「零瘦肉精聯盟」,只有檢驗認證零瘦肉精的業者,才能加入。張麗善說,因爲規則與懲罰很嚴峻,一旦聯盟成員被驗出含瘦肉精,不僅逐出聯盟,還會被依照《食安法》中有關標示不清、不實做開罰,並被雲林縣府公告爲含有瘦肉精業者;而相關肉品資料,透過區塊鏈技術也將無所遁形,全部公開透明。
張麗善之所以有自信保證雲林出品可以不含瘦肉精,主要也與過去雲林在對抗非洲豬瘟時,張麗善就要求「廚餘不能進入養豬場」,以避免豬吃到含非洲豬瘟病毒的廚餘,以相同政策也能證明雲林的豬,是不吃萊劑的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