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若啓用「新技術核能」要先總統連任 最快2030年後評估
▲總統賴清德主持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8日主持首場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會中就「新技術核能」或「現有核電廠存廢」議題,拋出「社會共識、核安、核廢料」等3條件;而環境部長彭啓明也談及,目前所謂「新核能」,不論是SMR或核融合,要蓋成是2029、30年以後的事,蓋好後還要看有無問題纔會使用。言下之意,賴清德要真正評估使用新核能,最快時間點落在2030年後,也就是他得先取得2028年的總統連任。
社會各界近期高度關注的核能議題,主要在於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多次觸擊核電廠延役,或是未來核電考量的論述,被認爲觸碰到民進黨的「非核家園」神主牌。對此,賴清德在本次會議中,提及「非核家園」是寫在《環境基本法》第23條,法定的國家政策目標中。
賴清德也指出,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民進黨政府也尊重公投結果,由行政院提案修法,經過立法院三讀,刪除了《電業法》關於2025的年限規定。
對於現階段賴政府的能源政策,賴清德明確點出「三大重點」:第一,要確保穩定供電;第二,要優先努力開發多元綠電;第三,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
其中,針對「未來新的、先進核能技術」,賴清德特別強調,無論是面對新的核能技術,或者現有核電廠存廢的問題,都必須先經過社會對話、取得社會共識,來妥善解決核安、核廢料,以及法制面等諸多問題。
環境部長彭啓明在會後記者會上則表示,有關核能的問題,歐盟有一個叫「永續分類指南」,歐盟從來沒有把核能當成綠電,可以去投資核能是永續分類指南,但是有規定核廢料要處理好,而且是新的一代。
彭啓明表示,臺灣核一廠到核四廠,都不是符合這個標準,未來新的核能,好比外面常常聽到SMR或核融合,現在看到很多新聞都說準備要蓋,但是要蓋成,是2029年或2030年以後,而且蓋好了依照習慣,還要看有無問題纔會再來使用。
「所以這是以後的事情。」彭啓明表示,相信這次會議,包括總統裁示,未來好的新選項工具,面對淨零碳排,都是可能的。
至於「非核家園」,彭啓明說,當時提出的時候,是很久以前了,有其時空背景,當時也不知道有核融合或SMR的新技術,相信如果未來有更好解決方案時候,只要國人有共識,核廢料又沒有問題,而且是安全的,相信可以因爲減碳來做出調整。
換言之,現階段不論是SMR或核融合的「新核能」技術,最快要可以評估使用的時間點,會落在2030年以後;根據時間的推算,要在賴清德主政下做出使用新核能的決策,除了要符合上述「社會共識、核安、核廢料」等3條件,他還必須先在2028年順利取得總統大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