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貪污遭判10年重刑 綠批馬英九「貪污幫助犯」

臺北議員賴素如。(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記者劉康彥/臺北報導

針對臺北地方法院依貪污罪重判臺北市議員賴素如十年徒刑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1日表示,賴素如除是總統馬英九御用律師,更是前黨主席辦公室主任,如今遭北檢查出賴素如利用職權,向太極雙星索賄1500萬元,連「國民黨中央黨部也成爲貪污犯罪現場」,黃痛批,馬是賴素如貪污的政治幫助犯,清廉假象破功,應向社會道歉。

黃帝穎指出,有國民黨北市議員爆料,賴素如爲替太極雙星白手套彭建銘護航,不僅在議會提案大砍捷運開發基金預算,以換取捷運局修改規定,更要求時任北市捷運工程局長陳椿亮至「黨中央報告,形同其犯罪場所

黃帝穎強調,馬英九經常標榜「清廉」,但從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前馬辦主任賴素如、南投縣李朝卿彰化縣胞弟伯仲基隆市議長景泰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等國民黨高官、馬英九親信,接連涉貪、收押、起訴、判刑,馬自身仍有總統臉書案、夢想家案、財產來源不明罪案黃世銘泄密案等貪瀆案件未偵結。

黃說,馬是賴素如貪污的政治幫助犯,如果他真的「尊重司法」,應對自己的貪瀆案件主動說明,對賴素如貪污重判向全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