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丟垃圾露餡闖紅燈遭撞死 環保稽查人員及駕駛等3人不起訴

垃圾逃開罰車禍亡,環保稽查人員及駕駛等3人北檢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發生在2020年10月,42歲王姓男子家用垃圾,欲丟棄路邊行人專用垃圾桶,被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逃避開罰拔腿狂奔穿越車道,卻疑似被中央分隔島絆倒,摔在馬路中央,被後方休旅車追撞輾壓致死,2名稽查人員及休旅車駕駛被控過失致死,經臺北地檢署偵查,認定3人無法預測王男行動,來不及反應,21日不起訴處分

王姓男子是在2020年10月15日提着家用垃圾,欲丟到臺北市民生東路四段巷弄內的路邊垃圾桶,環保局稽查員巡邏發現,暗中蒐證後,上前表明身分,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及50條規定違規棄置垃圾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要依法開罰。

不過,王疑似爲了逃避開罰,立即轉身逃離,往馬路對面狂奔,孰料闖紅燈後,又疑因緊張被分隔島絆倒,摔倒在車道,被後方1輛休旅車追撞輾過,王送醫仍宣告不治,劉、魏姓稽查員及陳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移送偵辦。

北檢傳喚目擊證人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勘驗,認定稽查員及駕駛3人無法預測王男行動做出反應,將3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