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爆:臺大醫院器捐摘取過程疑似有問題

廖國棟爆臺大器流程有嚴重問題。(圖/翻攝立院轉播系統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20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指稱,臺大醫院器官捐贈摘取過程疑似有問題,將不符合腦死病患利用注射血壓藥物Phentolamine直到病患心臟停止,藉以向檢察官取得死亡證明,並以葉克膜維持器官新鮮度以利器官捐贈,嚴重違反醫德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表示,20日下午會查察臺大醫院。

廖國棟結束質詢後在媒體面前拿出民國89年,柯文哲掛名第一作者,與蔡璧如等人聯名在國際期刊臨牀移植(Clincial Transplantation)」發表名爲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的論文文中明白寫着將不符合腦死標準的病患,納入爲無心跳的捐贈者,引發醫學倫理爭議

論文指出,臺大醫院採用對病患注射2萬5000單位肝素及10毫克酚妥拉明,等病患心臟跳動停止後,取得心電圖紀錄做爲病人死亡的法律依據,再利用葉克膜以低溫血液體外循環,保持腎臟供血,用氣囊導入主動脈,阻斷葉克膜對心臟供血,在檢察官到場前,先縫合雙股骨手術創口,讓檢察官確認病患停止心跳並開立死亡證明。

論文所研討的四名病例,包括兩名未做腦死測試的病患,以及一位頭部受傷病患,腦部創傷與生存不相容但非腦死,另外還有一名男性頭部受傷病患,並未說明是否經腦死測試。

▼柯文哲爭議論文<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圖/記者賴映秀攝)

廖國棟指出,依據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必須判定腦死後才能摘取器官,若是臺大醫院真的爲了使病患心臟不跳動,注射Phentolamine讓病患血壓下降直到心臟停止,再由不知情的檢察官宣判死亡取得法律上的死亡證明,同時爲了避免血液進入心臟,將球囊置入主動脈,如此簡直不擇手段,也是醫學倫理上非常大的瑕疵

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迴應,聽到這樣的說法,必需要先了解一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與醫學論理,也會派員至臺大醫院確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