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修《社維法》保障善意言論 綠委:我長的善意不代表不騙人

藍委陳玉珍 (翻攝國會頻道)

2020總統大選假消息藍綠陣營攻防要點。藍委葉毓蘭今日於內政委員會提出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假消息條款」並主張「以善意發表言論經相當查證者不罰」綠委賴惠員則說「我長的善意阿,我就不會騙人嗎?」藍委陳玉珍也表示,大選期間遭移送的有216件,但不罰的有175件,等同不罰比率高達81%。

葉毓蘭指出,臺灣警察絕大多數都是希望幫臺灣拚治安結果我們看到前陣子國民黨臺南市議員李中岑王家貞指稱社會上出現假的3倍券,竟被指稱是假消息而依《社維法》移送,但不久後警方卻真的在雲林查到假3倍券,等同證實其言論爲真。

葉毓蘭說,警方查假消息,從2019年至2020年7月,移送423件,審理了411件,成案率只有30%,僅79件,而裁罰的只有1案,罰3千元,許多基層員警大嘆「大砲打小鳥。」

葉毓蘭表示,連監察院在今年所做的調查報告,都建議這個部分應該修正相關法條,不要再用過去威權時代的違警罰法,來套用到現在的民主社會,因此提出《社維法》第63條相關條文修正,希望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們,不要讓警察成爲政治打手。

賴惠員詢問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我長的善不善意?」黃嘉祿迴應「善意。」賴惠員說「我長的善意,講的話就不會騙人嗎?」所謂的善意是中國的善意嗎?還是誰的善意?社會已經這麼混亂了,不罰可以嗎?黃嘉祿迴應,現在警方處理假訊息原則,是以惡意、造假、對公共事務影響爲主。

陳玉珍表示,警方查辦假消息,但有相當高的比率被院檢認定不該裁罰,但當初被警方上門「查水錶」的民衆已出現寒蟬效應。黃嘉祿說,多數都是因爲有人檢舉才處理。陳玉珍認爲,警方當初應該調查清楚才移送,黃嘉祿表示會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