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闖浴室強替女兒刷背 手滑至胸部狂揉辯:幫助瞭解身體
女子洗澡時遭父親闖入稱要幫忙刷背,卻被按摩胸部並以手指侵入私密處。(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臺中一名22歲女子小芳(化名)前年2月某日在父親房間內浴室洗澡時,遭到父親突然闖入說幫忙刷背,沒想到對方趁機將手從背部移到胸部前狂揉,之後甚至將手指插進私密處;事後父親解釋想讓她更瞭解身體、擔心她性觀念偏差,法院一審判該父親3年4個月,不過高等法院認爲仍有可調查之處,近日改判重啓辯論程序。
判決書指出,小芳前年2月某日晚上11點多在父親房間內浴室洗澡時,父親突然進來說要幫忙搓背,對方卻趁機從背後將手移到她的胸部周圍按摩,最後竟直接移動到下體,並伸進私密處4至5秒;隔天她透過通訊軟體向父親說,感覺很不舒服,不像是親子該有的行爲,而對方則回覆「不會再發生這情況了,抱歉讓你嚇到了」。
小芳事後想到此事仍相當崩潰,告知男友後決定提告,法院根據她提供的錄音檔,該父親事後辯稱擔心女兒在性觀念有偏差,因爲想要更瞭解女兒,讓她瞭解身體自主權重要,纔會做此行爲,並強調以後不會再做此行爲。此外,小芳母親、另名友人則居中協調,希望她撤告,讓她在親情壓力之下甚至寫信給法官稱已經原諒父親,不希望對方得到懲處,法院最終不採信。
法院認爲,被告身爲小芳父親,卻利用搓背機會,以手搓揉對方胸部及指插陰道,已破壞對方對於性行爲之選擇或承諾等性自主權,而達妨害被害人意思自由之程度;且小芳在當晚向男友說「我現在心突然好脆弱,好需要你」,證明遭侵犯後內心難過,最終依強制性交罪,處該父親有期徒刑3年4月。不過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爲還有可調查之處,近日判再啓辯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