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猥褻國小女童 掀裙摸胸腿給100元買雞排 終局判決出爐

H姓男子3年前擔任補習班老師時,利用「一對一」幫國小女學生上課後輔導時摸胸猥褻。(示意圖/達志影像)

H姓男子3年前擔任補習班老師時,利用「一對一」幫國小女學生上課後輔導時摸胸猥褻,他摸完胸部和大腿後,給她100元買雞排;最高法院駁回H男的上訴,考量他犯後未坦承犯行,依對於未滿14歲女子猥褻行爲罪判處8月徒刑,H男須入獄。

H男是北市某補習班的輔導老師,被害人案發時12歲是補習班之學生,H男在2020年4月18日下午利用期中考前週末加強指導她課業之機會,在她持考試卷前往補習班辦公室之機會,於教導過程中將手自她上衣下襬伸入撫摸她胸部。

被害女學生在同年月23日上午7點因心理壓力過大而向其母親表示不想再去補習班,母親因察覺有異而詢問,少女始告知遭H男猥褻之事,母親於是帶同她前往報案因而循線查獲H男。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及高院二審都認定,H男利用指導課業之機會,對女學生爲猥褻行爲,所爲對她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造成影響,自應受一定程度之刑事非難,且他犯後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8月,H男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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