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調查:逾7成5勞工認爲育嬰假應放寬按「小時」使用

據勞動部近日公佈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無論男性或女性受僱者,皆有超過7成5的勞工認爲應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報系資料照)

據勞動部近日公佈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無論男性或女性受僱者,皆有超過7成5的勞工認爲應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主因爲「可更彈性運用以照顧子女」。

與此同時,勞動部的「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發現也有47.1%的事業單位同意放寬法令讓勞工以「日」或「小時」讓勞工彈性運用育嬰留職停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如以民間團體倡議把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改成按「日」或「小時」,並且在兒童滿8歲前可以運用,意謂生育孩子後平均每年多出91天的時間休假,且特定情況下僱主不得拒絕、並且可以臨時申請,事業單位如要調度人力勢必會遇到困難。

黃維琛說,去年曾經邀集勞方、資方及學者討論此事,其中有資方反應如果是如工廠等三班輪的行業,一旦新增時間零碎化親職假,資方恐怕難以在短時間內找到替代人力。

民間團體倡議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新增「親職假」,並用就業保險給付6成月投保薪資津貼,勞動部推估,新增親職假會增加勞工申請意願,若以2020年勞保局統計推測,實施親職假津貼後,光是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親職假津貼支出全年支出會上看280億,就業保險費率恐怕要再調整。

「不否認親職假可能會對無法工作生活平衡的勞工有激勵生育的效果」,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鄭津津認爲,但對僱主而言,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因爲期間較長,僱主比較好運用「定期契約」聘僱職務代理人,但若爲按日或小時的親職假,僱主可能難找到人替代、人力會面臨吃緊,反而儘量不聘用有生育小孩的勞工,使育有孩子的勞工更難找到工作,勞工可能乾脆不生小孩,再加劇少子女化,若沒有規劃配套措施恐怕會「愛之適足以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