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常帶女人回家逼玩3P 她又遭小王騙離家性治療

小紅坦承她與阿德(化名)發生性行爲,小偉因此對2人提告,請求損害賠償6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彰化小偉(化名)與妻子小紅(化名)結婚,今年農曆年前小紅無故離家後失聯,小偉調閱監視器後2度報案協尋,警方找到小紅後她卻不願返家,後來小紅坦承她與阿德(化名)發生性行爲,小偉因此對2人提告,請求損害賠償60萬,裁定小紅及阿德應連帶賠償小偉40萬元。可上訴。

原告小偉主張,他與被告小紅於民國110年9月結爲夫妻。然而,被告小紅於113年2月7日突然離家,並關閉手機,與原告失聯。原告檢查家中監視器後發現,小紅當日乘坐被告阿德駕駛的小客車離開。原告對其安全深感擔憂,遂於2月7日和12日報警尋人,但警方後來表示小紅自願離家,案件被撤銷。

小紅在113年2月19日的傳訊向原告坦承,曾於2月9日和14日與被告阿德發生性關係。小紅還提供了手機上的文字記錄,詳細描述了被告阿德如何操控她,並在不同地點進行性行爲,最終導致婚姻破裂。原告指控被告行爲嚴重侵害其配偶法益,要求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被告阿德則辯稱,原告存在性功能障礙,故要求其與小紅髮生性關係。被告小紅則表示,原告在婚後多次帶異性友人回家過夜、共睡一牀或遊玩之不正當男女關係,並進行精神虐待,包括限制出門及要求向佛像懺悔,導致其身心受到重大壓力。被告要求減少賠償金額,並指責原告對婚姻破裂負有責任。

法院在考量雙方收入和案件情況後,認爲原告要求的6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最終判決被告應連帶支付原告40萬元。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從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