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注意! 勞保費率明年「調高至11.5%」

▲明年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調高爲11.5%。(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妤柔綜合報導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每2年固定調整0.5%。勞動部今(30日)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調高爲11.5%(含就業保險費率1%),故110年以10.5%計算普通事故保險費,110年度勞保職災保險實績費率亦自該日起適用。

勞保局說明,有關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之通知作業,已於109年9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9年10月21日寄發)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

又110年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因配合基本工資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爲24,000元,需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若投保勞工月領2萬4000元,自明年1月起,勞工每人每月勞保費從528元到552元,將多繳24元,投保單位每月也需爲每名勞工多繳84元。

勞保局指出,一經勞動部公告修正後,預計109年11月中旬放於本局全球資訊網,並同步修改保險費金額試算系統,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上網計算明年應繳納的保險費。

勞保局進一步表示,爲了減少職災發生,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費率除了採經驗費率,每3年精算調整外,針對被保險人數達7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並採「實績費率制」,每年按單位前3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佔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例增減調整。

110年共有12,728家投保單位適用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較109年增加220家,其中減收費率者計9,718家(佔76.35%),加收費率者計2,131家(佔16.74%),維持原費率者計879家(佔7%),另109年度適用單位中有682家不再適用,相關通知作業已於109年10月28日函知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