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排富門檻近12年未調 綠委提修法放寬標準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左起)、黃世傑、郭國文、何欣純、王美惠、鍾佳濱等人20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修正過時條款,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標準」記者會。(黃婉婷攝)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20日指出,物價、房價不斷上漲,《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的「排富條款」依舊爲2011年的立法門檻,沒有與時俱進,因此他與立委王美惠、鍾佳濱、何欣純、黃世傑共同提出修法,期望修正過時條款,讓排富門檻反應目前社會經濟狀況。

郭國文指出,過去10年來,物價指數已從93.58漲至104.7,成長11%;房價指數則飆升58%,從79.75漲至126.33,而老農津貼則是依據10年錢的房、物價水準,將門檻設爲農業外個人所得50萬或不動產價值超過500萬。

郭國文認爲,若依照目前的房、物價水準,排富條款應該提升至農業外個人所得55萬,或不動產所得800萬才應該爲符合現狀的排富條款。郭國文強調,近年來房、物價上漲幅度較大,加上極端氣候對農業的影響,造成農民生活壓力倍增,因此提出修法,來確保排富條款不會排除通膨下的經濟弱勢。

郭國文還說,老農津貼爲4年檢討一次,但在近年來每年房、物價波動幅度大,4年週期過長,應改爲2年;且排富條款的機制應該也有相同「自行檢視」機制,而非每次都要仰賴修法。

王美惠表示,雖然勞動部已在2018年針對已在領取老農津貼者,因土地及房屋因公告土地增值或房屋標準調高,而土地房屋總值超過500萬元,可以繼續領取老農津貼。雖然排富條款已做修正,但卻無法解決,還未加入領取老農津貼者,因此贊成修法,再放寬排富的標準。

王美惠也指出,現行的暫行條例中,除了排富條款需要被修正外,「農民退休儲金」檢討週期爲每3年一次,「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作爲儲金輔助卻要4年才能檢討,已無法即時因應通膨及國內外經濟形勢,對農民老年生活扶助顯有不足,後續她將針對年限規定提出修正草案,加強保障老年農民。

鍾佳濱指出,追溯現行排富條款的源頭,原始依據是《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於2002年制定時的標準。因此,若回追2002年的物價水準,情況會更加嚴峻,物價指數從81.8漲至104.07,漲幅高達27.2%;房價根據信義房屋調查,從35.6成長到144.6,成長約4倍。

鍾佳濱強調,近年來「排富條款」多以所得稅率20%爲門檻標準,藉以讓國家資源有效利用、公平分配。因此,他也呼籲農委會於提出對案時,應充分分析其他部會排富條款設算條件,藉以達到國家政策一致化的目的。

何欣純說,在後疫情、萬物齊漲的時代,許多現行扶助弱勢的法規調整速度跟不上物價波動,導致實質貧困的民衆無法進入社會救助體系,雖然相關扶助弱勢的門檻標準雖不宜過度放寬,但常侷限於過於僵化的法規限制,讓實際需要幫助的民衆反而得不到政府的即刻救援。

張宏陸表示,老農津貼於民國84年發佈實施,以照顧不辭辛勞、努力耕耘的臺灣農民,其中排富條款的設置也確保國家資源妥善分配。然而,現今物價、房價指數逐年飆升下,老農津貼的排富條款仍困在民國100年,與現實脫節。

黃世傑強調,目前老農福利津貼的排富條款還是依10年前的物價指數來計算,顯然需要加以修正以反映目前的社會經濟狀況,並有效保障老年農民的權益且落實當初制定該條例的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