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控制慾太強...分居還硬闖洗衣服 老公崩潰求離

強勢妻子常想盡辦法闖入丈夫住處。(圖/視覺中國CFP,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曾姓男子和結婚28年的妻子育有3名子女,因對於理財、子女教養觀念不同,時常爆發口角衝突,8年前就分居,但妻子仍設法取得鑰匙闖入他住處「幫忙洗衣服、打掃」,因此提離婚訴訟一審桃園地院駁回。不過,高等法院近日認爲兩人分居至今,女方常至丈夫住處騷擾,仍因細故爭吵,子女也證稱母親有較強的控制慾,在言語上給家人壓力佔較大部分雙方婚姻破綻之有責性高低難分軒輊,判準離婚。

據判決書提到,曾男主張和妻子在子女教養、理財經濟奉養父母之觀念南轅北轍,屢次理性溝通,卻總是遭到斥罵,蒙受巨大委屈壓力,於是從2009年起搬家,但分居後並無任何改善,妻子雖宣稱希望維繫婚姻,然仍堅持己見,婚姻已有重大破綻無可維持,請求准予離婚。

妻子則說,過去照顧3名子女,並且侍奉公婆不遺餘力,丈夫離家後拒絕自己前往住處打掃、洗衣,但自己仍設法取得鑰匙進入完成工作,相信丈夫依舊是愛自己的,已知過去態度不被接受,希望能補救,維持家庭之完整,並無離婚之意願

判決書指出,子女證稱,爸媽分居至少6 、7 年以上,通常是媽媽堅持要洗爸爸衣服,她洗衣服的時間會吵到祖母休息,有勸過她但是她還是來,爸爸換了幾次鎖,因爲不想看到媽媽。另外,子女也說,媽媽會希望別人按她的方式做事,控制慾較強,而爸爸通常會默默遵從或離開現場

最後,高等法院法官審酌雙方婚姻陷入如此僵局,妻子自我中心、積習難改或許難辭其咎,而丈夫長期逃避、拒絕溝通,以致雙方分居後裂痕愈深,亦非無可歸責之處,兩造就其婚姻破綻之有責性高低難分軒輊,堪認相當,請求判準離婚,亦屬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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