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華神父投身花蓮半世紀 獲頒我國籍表彰貢獻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左2)、花蓮副縣長張垂龍(右)頒發國籍許可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瑞士籍神父雷震華。(圖/記者兆麟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瑞士籍神父雷震華投身花蓮逾半世紀,因特殊功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10月22日由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花蓮縣副縣長張垂龍分別頒發國籍許可證、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張垂龍表示,感謝雷神父長年照護偏鄉關懷弱勢,並誠摯歡迎祝賀成爲名符其實的中華民國國民,繼續爲在地貢獻一己之力,傳遞愛與溫暖。

86歲的雷神父自民國51年來臺傳教,民國53年迄今於花蓮縣秀林和平村、崇德村傳播福音,與原鄉結下不解之緣。爲貼近在地風俗民情,他與陳春光神父、沙智勇神父、牧德全神父及李天明神父共同將宗教詩歌編譯爲太魯閣族語,使族人易於瞭解、學習。民國70年間更創設「崇和儲蓄互助社」,教導住民儲蓄觀念,並得以自助互助,改善經濟生活條件

雷神父除了爲原民建立信仰,同時親身投入協助偏鄉。他自掏腰包架設簡易自來水設施代墊村民診療費用等,愛心遍及醫療、經濟及教育領域,無私奉獻的精神感召許多村民。他也感謝內政部、花蓮縣政府、秀林戶政事務所及移民署花蓮服務站的協助,完成歸化取得國籍及戶籍心願

目前花蓮縣計有三名因殊勳歸化之外籍人士,另二名系同爲法國籍的劉一峰神父及潘世光神父。《國籍法》於民國105年修正,放寬歸化國籍規定,落實保障新住民權益及延攬優秀外國人才政策

昔日「有特殊貢獻」之外國人,僅能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梅花卡;倘申請歸化,需放棄原有國籍。修法後,對於中華民國有特殊貢獻的外國人,無需放棄原有國籍,也能歸化爲中華民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