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天快評》果真是詐騙天堂

北京海淀區法院對46名臺灣詐騙犯判刑。圖爲2019年6月大陸歐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犯嫌疑人。(新華社

臺灣詐騙集團西班牙利用電信網路詐騙大陸人,遭大陸及西班牙警方聯手查獲,引渡至大陸受審。46位臺灣人被依詐騙罪判刑,其中最重13年、最輕4年6月,並處罰金,臺灣媒體嘆曰:「還是臺灣好,頂多關3年!」

是的!類似此等詐騙案,臺灣法官大都判刑3年以下,3年以上的件數少之又少,難怪臺灣人在海外做案被逮,一聽說送大陸都嚇得皮皮剉。

臺灣法官認爲,被告大多是擔任車手機房低階而非主謀,在量刑時通常給予輕判。烏龍法官就跟「助日代表」一樣,總是站在犯錯者的一方講話,有沒有替受害者想過?爲了籌組金額,有的傾家蕩產、有的燒炭自殺,這些,法官大人您瞧見了嗎?

是不是因爲臺灣人詐騙的對象是大陸人,所以臺灣法官判處較輕?若真如此的話,臺灣不配跟在美國後面高呼人權,因爲人權的普世價值被糟蹋殆盡。

詐欺犯的行爲,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其心尤爲歹毒,輕判不足以警惕,「還是臺灣好」,那詐欺案將永無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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