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印花稅優惠 上海自貿區試點

4月1日起,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正式試點。這是中國大陸針對離岸業務發佈實施的第一條稅收優惠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試意味着大陸對離岸稅制的探索和實踐邁出了實質性的第一步。

新華社報導,今年2月,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對註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書立的買賣合約,免徵印花稅。

隨着大陸經濟發展,貿易便利化水準不斷提升,離岸貿易發展迅速。探索實踐離岸貿易稅收支持政策,有助於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推動自貿試驗區國際化進程,進一步提升大陸自貿試驗區在全球貿易格局中的競爭力。

「離岸貿易與普通的貿易形式不同,需要在岸企業分別與離岸的貨物供應商及離岸的貨物需求商簽訂合同(合約),合同的簽訂量比普通的貿易形式要多。」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介紹,對離岸貿易印花稅進行免稅,有利於大陸本土離岸貿易企業發展,也有利於吸引其他國家的離岸貿易公司到大陸註冊開展業務。

根據大陸印花稅法相關規定,企業從事離岸轉手買賣,在企業採購、銷售兩道環節需對書立的合約按照合約金額的萬分之三徵收買賣合約印花稅。

「受益於離岸轉手買賣合同免徵印花稅優惠政策,企業預計一年就能享受稅收優惠人民幣800萬元左右。」益海嘉裡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稅務總監付鐵說,「這項政策降低了經營成本,讓我們對紮根自貿試驗區發展更有信心。」

據瞭解,政策發佈後,上海稅務部門一方面及時制定上海市徵管公告以及後續管理方案,梳理自貿試驗區和臨港新片區從事離岸貿易企業的概況和交易規模,瞭解企業適用政策的難點,暢通企業訴求反饋機制;另一方面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加力推進政策直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