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不一致? 紐約檢察官:蘋果過去早解鎖70次

蘋果公司執行長庫克(Tim Cook)。(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東森新聞記者路怡珍張博翔綜合報導

美國發生恐怖槍擊案警方無法解鎖兇手使用的iPhone手機來獲得更多訊息,因此聯邦調查局(FBI)和加州法院要求蘋果公司(Apple)安裝一套新的操作系統來破解密碼,遭到蘋果執行長庫克高調拒絕,也引發了軒然大波,但事情最新發展是,在一份文件當中紐約一名檢察官說,過去蘋果早就解開了用戶的鎖70次,爲什麼這次可以特別不聽命法院判決,引發疑慮。

形容資訊隱私界的世界大戰,FBI爲了調查恐怖槍擊分子而發出的解鎖令,蘋果執行長庫克高調否決,他發表公開信回絕要求,嗆聲「直接法庭見」。

大衆聽了感覺很安心,覺得自己的隱私被蘋果牢牢保護,原來FBI和法院命令大牌蘋果都可以拋在腦後;不過維基解密首腦史諾登率先放砲,左手批評美國司法制度沒有硬起來,右手公佈驚人轉折,原來在過去蘋果早就奉命破解民衆手機次數高達70次。

蘋果立場前後出現矛盾,甚至Google CEO皮查伊一度發言力挺庫克抗爭FBI到底,但也仍然和執行董事施密特在2008年Google評論隱私權的調調互相沖突。兩造做法各有各的擁護者,其實無論是什麼企業遇到極端案件,就得聽命當地法院,不然就是案外生案雙方辯論到底。

但蘋果擔心,一旦對FBI點頭,等於開了先例,對隱私毫無尊重的他國政府敞開大門,未來只要有「夠恐怖的」嫌犯存在,任何人都可以要求蘋果鎖定特定手機破解密碼,到時候商業策略智慧財產人身隱私全都攤在陽光下,還有誰會信任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