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有再婚的勇氣嗎?

根據臺北市的統計,每年結婚對數平均1年少1千對,再婚下滑速度更快,同時也存有性別的差異,十年來男性再婚率均高出女性1倍有餘,男性再婚大多可娶年紀小的女性,生活有人照料陪伴,自然有機會就想再婚,而女性再婚意願卻極低,原因如下:

1.擇偶不易

女性年過三十後,有經濟及工作能力,挑選對象不願屈就。

2.包袱較大

社會對男女離婚態度不同,女性離婚又帶孩子有很大的包袱,不易被男方家人接受,天生的母性也會顧及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不能接受對方就不易再婚,不像男性想找一個女人可以幫忙照顧孩子。但出於經濟考量、分擔扶養孩子,要帶孩子比不用帶孩子的女性再婚意願會略高一點。

3.對婚姻有恐懼

離婚的女人常會有自卑感,不易打開心房有勇氣再次接受婚姻,要比男人更加謹慎顧慮。

4.習慣目前生活

享受自由生活後,不想再去配合另一個人。

根據統計第二次婚姻的失敗率比第一次婚姻竟然更高,第一次婚姻的離婚率在35%-50%之間,但第二次婚姻的離婚率卻高達65%!因爲經歷過一次婚姻,有經驗能立刻察覺問題並知道能否解決,加上離過婚,比較有離開的能力。

第二次婚姻可能會面臨更多困難,像是再婚對象若從未結婚,對於配偶與前任無論是在贍養費支付及因爲孩子需要聯繫,會感到沒有安全感,可能爲此發生衝突。若帶孩子再婚也會面臨教養問題,若雙方各自帶孩子更有重組家庭的複雜情結,孩子是否被公平對待是棘手的問題,要有強大的包容力才能和睦相處。

原文刊載於《花蓮最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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