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案5年受賄165萬,父親出庭,或面臨3年以上刑罰,細節披露

2024年11月7日,江西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一案。

李佩霞系江西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在2019年4月到2024年2月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項目的承攬與款項撥付上面謀不當利益,非法受賄金額高達165萬元。

庭審過程中,李佩霞的親屬及各界羣衆共30人旁聽了庭審,李佩霞當庭確認違法事實,本人也委託辯護律師進行訴訟。

檢察機關在庭審環節出示了一系列證據,李佩霞及辯護人隨後進行質證,最終李佩霞當庭表示悔過認罪,法庭宣佈對此案擇期宣判。

5年受賄165萬,根據受賄罪的量刑標準,受賄165萬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李佩霞可能會判3年到10年的刑期。

據悉,在今年7月份,李佩霞的父親曾用網絡舉報的方式控訴萬年縣委書記毛奇,聲稱對方利用職務之便對女兒進行騷擾與欺壓。

在視頻中,李父還透露自己女兒此前被帶走,留置數月也沒能回家,李父的網絡發聲引起外界各方關注,相關部門也留意到此事,特意成立調查組覈實調查。

後續過程中,查明毛奇在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爲此被處以”雙開“處分,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給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調查過程中,聯合調查組同時發現,毛奇與李佩霞的確存在不正當關係,2024年11月3日,有關毛奇的處罰通報也對外發布,曾經威風凜凜的毛書記最終也落得與李佩霞一樣的下場,被開除公職與黨籍。

作爲公職人員,李佩霞與毛奇在權利與慾望的驅使下忘卻初心,藉助自己手頭權利大肆斂財,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如今這個下場也是他們罪有應得的結果。

這樁案件無疑又爲大家敲響警鐘,身爲公職人員一定要遵紀守法,擺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做法,不要妄想鑽漏洞獲利,否則等待自己的只有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