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強搶劫案”再審開庭: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法院未當庭宣判

今年1月,備受外界關注的“李四強搶劫案”被廣東省高院指令再審。4月9日上午,廣東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獲悉,庭審上,李四強的辯護律師爲其作了無罪辯護。9日10時許,庭審結束,法院未當庭宣判。

據北京青年報此前報道,2005年,智力殘疾的安徽利辛人李四強失聯,2007年,南京建鄴警方在進行流動人口普查時,發現了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強。因身上有一張搶劫案在逃人員“劉西文”的身份證,李四強被抓,後以“劉西文”的身份被廣東汕頭龍湖區法院認定在汕頭犯下搶劫罪,入獄服刑。

報道稱,服刑期間,監獄的管教發現“劉西文”實爲李四強,法院調查後,裁定李四強冒用“劉西文”身份參與了汕頭搶劫案,將判決中的“劉西文”更正爲“李四強”,李四強繼續在獄中服刑。2016年,服刑完畢的李四強回到老家,家人們得知他的經歷後,認爲搶劫案案發時間段內,李四強在安徽利辛的村子裡,不在廣東汕頭,於是決定幫他申訴。而李四強早在出獄兩個月後因病重不治去世。

2023年2月,針對此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迴應稱,申訴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該院已受理,正在審查中。2024年1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稱,該院依法對申訴人李奎星就原審被告人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進行了全面審查,認爲該案符合再審條件,決定指令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進行再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李四強的哥哥李奎星表示,他們自2016年開始爲此案申訴,已經跑了8年,去過汕頭、廣州等地多次,如今終於盼到了再審,“是滿意的”。

李奎星說,這麼多年,他們之所以堅持申訴,是因爲所涉及的搶劫案案發時,李四強就在家,哪裡都沒去,不可能犯罪,因此之前判決是錯誤的,應該予以糾正,還李四強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