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的情傷…陳斐娟節目說他是「愛情騙子」 劉建國提告敗訴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左),不滿主持人陳斐娟(右)爲節目宣傳稱他「愛情騙子」,提告刑事不起訴後,民事再求償50萬。(圖/翻攝自劉建國臉書、陳斐娟臉書)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2017年在節目《54新觀點》上,談到與立委劉建國交往時的「牀照風波」,主持人陳斐娟在臉書上,以「劉建國是愛情騙子」等字預告節目內容;劉建國不滿提告妨害名譽,刑事不起訴後,於2019年12月再告民事求償50萬,要求陳斐娟公開道歉。北院5月28日判劉建國敗訴,陳斐娟免賠。
北院審理期間,曾任李婉鈺辦公室執行長、節目錄影也在現場的陳汶濱證稱,節目錄影前他與李婉玉、陳斐娟三人對稿,李婉鈺提到劉建國於2016年5月間答應她,要在6點出來開記者會公佈2人感情論及婚嫁,不料劉建國竟搶先在5點開記者會撇清「2人已是過去式」,讓她當場痛訴替劉建國付出這麼多,怎麼一下子就這樣,「幹嘛這樣騙我」;陳汶濱表示,李婉鈺在錄影中比較保守,不記得她有沒有提到「騙」,錄影結束就沒再交談了。
▲陳斐娟於審理期間,多次批評劉建國不該「以訴封口」,認爲他身爲政治人物,大可召開記者會澄清。(圖/記者羅志華攝)
陳汶濱另提到,李婉鈺在錄影前,還解釋了2017年「中秋醉鬧烤肉攤」事件,表示原本從沒喝醉過的她,就是因爲被劉建國記者會傷到、情緒低落,纔會在中秋節那天失態;李婉鈺在陳汶濱來作證前,還傳了一條引用百度「負心漢」的解釋,指劉建國就是這樣。
劉建國律師則主張,陳斐娟未向劉建國本人查證,卻以「愛情騙子」爲標題替節目宣傳,顯然沒盡到媒體的義務,且李婉鈺提到的「騙」,僅指劉建國開記者會的行爲,與劉建國在感情中有無出軌、不忠誠無關,與陳斐娟所指的「愛情騙子」不同,另外,陳汶濱除了對錄影時回憶的證述,其餘證詞皆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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