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聲請釋憲門檻 明年改1/4

萊劑零檢出自治條例行政院封殺後,臺北市議會開第一槍提釋憲,有待大法官審查後定奪。國民黨主席江啓臣(中)12日爲「反萊豬,拼公投,護食安」展開「公投連署,縱騎臺灣」的革實院長羅智強(左)、國際部副主任何志勇(右)打氣,並陪騎到立法院。(劉宗龍攝)

釋憲制度明年1月4日將有重大變革,類似萊豬的爭議法案,立委聲請釋憲門檻,將從現行1/3下調成1/4。司法院院長許宗力12日強調,新制度不是第四審也非冤案救援管道,只在終審法院漏接的例外情況,大法官纔有可能介入。

即將實施的《憲法訴訟法》,將大法官「會議式」審查改爲法庭化,對於受理案件與否改依裁定方式決定,且審理過程中如果有必要將召開言詞辯論庭;釋憲結果出爐後,每位大法官投票立場都將對外公開且標示主筆大法官的名字

未來,立委聲請釋憲門檻更修改成1/4;且15名大法官中只要有2/3、10位大法官出席評議;有8位同意,就可對釋憲進行裁判

對於外界質疑大法官將因此成爲第四審,許宗力昨出席司法節學術研討會致詞時澄清,裁判憲法審查制度非第四審,因爲審查裁判合憲性是每一上級審共同的任務,經層層把關後,可以預期大法官只會受理極少數具有憲法重要性的案件。

許宗力解釋,新制度實行後,雖然受理案件數少,但隨着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將使憲法的解釋適用,深深植入各級法院每一件案件的審理過程之中,讓基本權的保障、憲法價值理念內涵,成爲訴訟攻防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