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法,未來觀光風景區得向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圖/翻攝自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網站)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立委葉宜津等人提案修法,徵收「觀光保育費」,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爲了維護臺灣觀光永續發展,提案要求未來在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向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不過收費與否以及收費標準則彈性授權主管機關訂定。
爲維護觀光永續,避免生態持續惡化,立委提案參考帛琉、菲律賓、日本等國家,收取海洋保育費、入山費等費用,做爲生態保育的經費來源。不過,修法內容是讓各主管機關「彈性」決定景點是否收費,費率則因地制宜。
交通部觀光局長周永暉迴應,樂見立委提案也支持收取觀光保育費,觀光局會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