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長期違法未公開協商記錄 李根政:改革不要喊假的

李根政強調,協商要透明,才能一改過去突襲黑箱、免負責等三大黨團協商弊病。(資料照/記者語羚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公督盟20日舉辦國會改革辯論會,綠社盟分區立委候選人李根政提到,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第4項,黨團協商應「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並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但從2008年修法至今,立法院卻長期違法未公開相關記錄,籲兩大黨公佈過去違法未公開的協商記錄,「否則國會改革就是喊假的」。

李根政指出,過去黨團協商有三大弊病,包含突襲、黑箱、免負責,未來都必須修法加以限制,首先應該落實黨團協商透明,比照常設委員會議,事前需預告協商,明示黨團協商開會日期、參與者及協商主題,事後公佈議事錄會議記錄,公告上網並刊登公報。

第二,黨團協商需可被課責,黨團協商內所有的提案,比照一般提案格式,需提出議案關係文書,包含提案人、連署人、提案理由等,如需表決也須寫出贊成或反對立委的姓名,連同議事錄或會議記錄,公告上網並刊登公報;第三,明確立法限制黨團協商職權範圍避免權力過大,不可推翻委員會所做之決議過,也不得協商委員會授權協商範圍外的議題

不過,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第4項,黨團協商應「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並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李根政批,2008年修法至今,立法院卻長期違法未公開相關記錄,而既然兩大黨都認爲協商要透明化,就該承諾將過去違法未公開的協商記錄,全部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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