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列席人員改爲政府及社會有關人士 綠委:多此一舉

記者文萱臺北報導

日前學生陳爲廷指責教育部長蔣偉寧僞善及不知悔改,引發朝野立委對於相關規範產生爭議。立法院21日下午進行朝野協商,將各委員會開會時所應邀列席人員,改爲政府人員及社會有關係之人員;不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爲,這只是多此一舉。

立法院下午由院長王金平與朝野立委進行朝野協商,針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規定,「應邀列席人員,得就所詢事項說明事實或發表意見」,修改爲「應邀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得就委員所詢事項說明事實或發表意見,並準用立法委員行爲法第7條有關委員行爲之規定」。

◄日前清大學生陳爲廷要求教育部長蔣偉寧道歉,卻引發爭議。(圖/記者王文萱攝)

朝野協商決議,各黨團同意共同提出「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依程序提報院會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

鄭麗君表示,現行條文規定,本來就可邀請社會人士列席,甚至是憲法67條也有闡述。「現在修正條文只是將列席人員更明確化」,其實和原來的條文意指相同。

「有關利益團體遊說,應該從遊說法和遊說健全制度去處理。」鄭麗君認爲,不能因爲可能的疑慮而限制了民衆參與的權利;召委本身在處理並安排議程時,也要有所判斷。「最重要的是,遊說制度要健全」,避免利益相關的「不透明」。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認爲,如果已進到法條實質審查時,相關利益團體不應進到委員會,以免干擾法案實質審查過程,因爲「無形中也會讓委員有壓力」。不過如果是進行專案報告公聽會等,她也歡迎廣徵社會大衆的意見與看法,「其實可以區分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