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法 放寬役男出境就學年齡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主持院會,三讀修正兵役法施行法》。(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現行《兵役法施行法》條文規定役齡男子如果還沒服兵役出境前應該報備並獲覈准,立法院20日三讀修法,放寬役男出境就學限制,刪除出境就學不得超過徵兵及齡年12月31日規定。

修法刪除境外求學不得超過徵兵年齡19歲當年12月31日規定,但仍維持就學最高年齡,因此境外大學可念至24歲、研究所至27歲、博士班至33歲。

三讀修法刪除原條文中「役男境外就學不得逾徵兵及齡之年12月31日」,改爲役男申請出境到國外學者,應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役男申請出境到中國大陸地區就學者,應取得教育部採認的中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

而修法也將役男出境返國停留時間由2個月放寬到「不得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