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官司纏身 今再多2項欺詐罪名成立

黎智英官司纏身,今再多2項欺詐罪名成立。(香港東網)

綜合香港文匯網、東網等媒體報導,黎智英與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案件日前在香港特區區域法院進行審訊,法官今天(10月25日)裁決黎智英2項欺詐罪名成立。

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出,黎智英、黃偉強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雙方所訂立租約的情況下,使用將軍澳工業村駿盈街8號的處所;而黎智英則再被控另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雙方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約協議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

黎智英目前官司纏身,之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被判20個月監禁,他與另外6名時任「壹傳媒」高層還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