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蘋果日報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3罪成立

黎智英。(新華社資料照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香港高等法院國安法官昨天裁定三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到十一月再訊。

今次案件是香港首宗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共涉及十二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多名蘋果前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等,李宇軒、張劍虹、陳沛敏等先後以從犯證人身分出庭作證。

案件源起二○二一年六月,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香港壹傳媒董事和高層,兩度搜查壹傳媒和凍結蘋果日報等三間公司資產,其後蘋果日報停刊,黎智英等人先後被起訴。

自去年以來經過逾九十天的庭訊,香港高等法院法庭昨天裁決罪名成立,接下來辯方需要答辯,繼續審訊。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昨裁定二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三位國安法官稱,因各自有案件審訊,及有個人困難,商討後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十日再訊。

羈押中的黎智英昨天坐囚車出庭應訊,一度向旁聽席的親友揮手點頭。涉案四名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日報互聯網,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此後黎智英將會出庭作供,並考慮傳召專家證人,預計處理證據需要五日。黎智英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