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施明德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政府對於反對派人士檢控如火如荼展開。抗爭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因包圍警察總部的行動被判多宗罪成立。緊接着,被北京認定爲「亂港禍首」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件押後審訊,不準保釋,還柙待審。近日黎智英又被控告「勾結境外勢力」,他被提堂時,遭警方用鐵鏈纏腰鎖手,動用甲級重犯的「鐵甲威龍囚車押送到法院,法院外有大批警員戒備場景一如1979年臺灣軍事法庭審理美麗島事件被告施明德等人時的陣勢

港版國安法施行近半年來,一宗接一宗針對知名異見者的拘捕、檢控與判決陸續上演,對抗爭陣營而言,司法程序斷無程序正義可言,無法保障基本權利。香港檢方正透過不同案件,一步步擴大針對主要抗爭者一一網羅。司法正積極被納入爲肅清異見者的體制。

黎智英是異議者中最大尾的一條。依香港國安法,他最重可能遭判無期徒刑,且若涉案情節複雜,由駐港國安公署介入管轄後,還可能被移送大陸相關檢察院與法院行使檢察權與審判權。據港媒報導控方對黎智英的指控,包括他接受海外媒體訪問、與外國官員會面、推特貼文,甚至是推特帳號追蹤者,涉案日期從去年6月至今年12月,所以他「勾結境外勢力」是連續犯而非溯及既往。黎智英對港府行動早有心理準備,他被捕前表示,當局逮捕他是「象徵性動作」,就是爲了展示國安法是「有牙齒的」。他似乎求仁得仁,「總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對民主奮鬥了這麼多年」,他誓言還要繼續努力,因爲「沒有自由就沒有一切」。

黎智英是能量特大的人,他早年經營服飾業賺了大錢,創辦壹傳媒在香港和臺灣曾發了大財,他一貫反共親美,秉此思路投入民主運動,將壹傳媒做爲反對運動的工具,報導與言論一概爲此效力;同受矚目與議論的是,他公然聯繫美國政要促其干預。他用羶色腥主義改變了港臺的傳媒生態,用西方價值觀念與外國勢力擴大香港民主運動的動能。做爲媒體經營者,他牟利成功而不受人尊敬;做爲民主抗爭者,他尚未成功但受海內外許多人肯定與尊敬,同時也是北京、港府與香港建制派人士的頭號眼中釘。特別是他大聲呼籲美國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即使國安法禁制與境外勢力勾連,他也不改其志,旗下傳媒吶喊聲浪也依然嘹亮。

從2014年「雨傘運動」到去年6月因修訂《逃犯條例》而引發的「反送中」民主遊行,黎智英都是急先鋒,在物質上、精神上大力支持,目前當局起訴6項罪名。他聲明在獄中絕對不會屈服,他會留在香港,戰到最後,展現十足的硬漢風格。他遭遇檢控後言詞時與神態近似於當年施明德在軍事法庭上蔑視與自信兼具的神情,而他若被送往大陸審判或是由香港特任命的指定法官審理,都不是法院常態審理方式,其特殊性一如當年施明德等人的軍事審判處遇。

他公開詛咒「習大帝予中國共產黨絕對的摧毀!」中共是否將被摧毀尚不可知,但他的媒體事業與民主大業已先被中共重創。問題只在於:他能否像施明德等人那麼幸運,時代的鐘擺十餘年後就擺到他們這邊,讓他們恢復自由,獲得平反,成爲世人欽敬且揚名後世的民主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