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男人之光」臉書揚言公開淫照 按贊分享恐觸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富少李宗瑞淫照已經在網路散播開來,不過由於檢警已經在監看各大網站,所以這套暗黑懶人包幾乎沒有公開載點,相當神秘。但現在卻有一個名爲「李宗瑞男人之光」的臉書專頁高調宣佈破一萬個贊就要公佈清晰無碼照片,若查證屬實,網友按贊分享恐怕也會觸法

▲按贊換李宗瑞淫照,行爲恐觸法!(圖/翻攝臉書)

除了「李宗瑞男人之光」外,臉書上也充斥各類李宗瑞粉絲團,甚至還有某大型臉書專頁,這幾天都大喇喇地公開散播被受女星馬賽克淫照,爲了沖人氣吸引粉絲加入,但其行爲卻已經妨害風化,依照《刑法》散佈猥褻物品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由於李宗瑞案牽涉衆多被害者,因此就引起檢警高度關注,臺北地檢署日前曾呼籲民衆勿公開散佈或跪求擋案,因爲這種行爲其實已經觸法,至於公然在網路猜測女星名字的行爲,會不會觸法?蕭珮鬱律師在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表示,如果猜測相關案件狀況時,符合「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爲適當之評論者。 」的免責條件,就不會觸犯「妨害名譽」的相關法條。

蕭珮鬱律師表示,如果在網路與公開場所斷定說出女星名字,並指對方有涉入照案,例如「W女星就是某某某」的發言與留言內容出現,就會有觸法可能。

《刑法》明文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

►►►更多好看內容都在《ETtoday新聞雲》首頁

躲了半個月! 富少李宗瑞傳近日投案

凱子猛戳...女模XX膜!《我愛臺妹》預告李宗瑞事件

淫照外泄!李宗瑞愛拍女星第三點 「那話兒」猛貼臉部

散佈臺泥低調碼恐觸法!別讓自己捲入李宗瑞淫照案

李宗瑞偷拍淫照長怎樣? 網路瘋求,檢警搜上門

史上最短戒嚴!李宗瑞暗黑懶人包外流 八卦板關閉推文

香娜Shenna/Justin與美眉共組的社會食物鏈潛規則

李宗瑞淫照四竄 甜心幫幫主吳佩慈有點同理心!

淫魔性愛照曝光 白歆惠臉色蒼白:真的很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