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大貓」性侵多名幼女 「美術館叔叔」樑恩睿二審重判25年

▲夥同「大貓」權自立,犯下多起性侵女童案件的「美術館叔叔」梁姓男子,二審遭重判25年。(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犯下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並拍成不雅影片販售的「大貓」權自立,出獄後又再犯案;但他去年8月間在警方追捕過程中,疑似畏罪自殺。不過檢警對同夥「美術館叔叔」樑恩睿提起公訴,一審重判2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4日二審仍判25年。可再上訴。

權男在2001年間上網誘騙至少6名國中、高中女生,並將一名朋友託爲照顧的3歲女兒,全都下藥性侵。權男再把犯案過程製成「大貓系列」光碟販售。被捕後震驚社會,一二審均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案經撤銷發回後,最高法院2004年間將他判處10年有期徒刑定讞。

權男出獄後改名,並從事包車親子旅遊團,建立喜愛孩子的形象。他藉機對兒童播放大量兒童性影片,用洗腦的方式告訴她們影片中的都是正常的行爲。而後權男再與「美術館叔叔」梁姓男子合作,除了性侵、猥褻以外,還拍下過程,製作成影片。

案經基隆檢警單位發現後,與花蓮警方展開追捕,權男疑似畏罪自殺,在去年8月間於開南大學墜樓身亡。檢方去年10月間以被告死亡爲由,對權男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樑男涉案部分,檢方於去年底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採用不公開審理,據瞭解,樑男一開始否認犯罪,辯稱是權男下藥後,自己配合行動;但之後樑男心防遭攻破,流淚坦承犯罪。一審認定共有4名被害人,樑男共犯下14罪,手中還有數十部不雅影片,一審重判有期徒刑25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4日二審宣判,高院認爲一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量刑也妥適,因此二審駁回上訴,仍維持25年的刑度。